課程名稱 |
民事審判實務與法律文書寫作 Civil Procedure-trial Practices & Legal Writing |
開課學期 |
112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胡宏文 |
課號 |
LAW5534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U414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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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9,10(16:30~18:20) |
上課地點 |
霖研七1709 |
備註 |
法研所與科法所開學後加簽,法研所5名,科法所5名。 限學士班四年級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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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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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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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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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1.要件事實論:根據當事人所主張之事實,分析該當於實體法規定構成要件的必要事實,以明瞭其在訴訟上攻擊防禦之構造與爭點。
2.訴訟程序論:了解法院與訴訟代理人於訴訟程序各階段的角色與活動內容。
3.事實認定論:確認爭點後,認定事實的方法與內容。 |
課程目標 |
1.從要件事實論、事實認定論,學習民事審判上案件處理技術,培養法的思維方法,適正為法的判斷。
2.以案例作為素材,學習如何製作訴訟文書。 |
課程要求 |
1.學生必須上課,不得無故缺席,請假超過6次(或無正當理由缺席3次),喪失參加期末測驗資格。
2.對研習民事審判實務有熱情。
3.課前預習卷宗及課後準時交付作業。
4.法庭觀摩或法官學院參訪(自由參加)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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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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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1.民事裁判實務教材-清償借款事件(修訂版),法官學院,2021。
2.民事裁判實務教材-損害賠償事件,法官學院,2021。
3.民事裁判實務教材-拆屋還地等事件,法官學院,2020。 |
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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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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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22 |
課程介紹、要件事實總論(一) |
第2週 |
2/29 |
要件事實總論(二) |
第3週 |
3/7 |
訴訟流程/如何撰寫訴訟書狀(一) |
第4週 |
3/14 |
訴訟流程/如何撰寫訴訟書狀(二) |
第5週 |
3/21 |
卷宗演習(一)清償借款 |
第6週 |
3/28 |
卷宗演習(一)清償借款 |
第7週 |
4/4 |
國定假日 |
第8週 |
4/11 |
事實認定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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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週 |
4/18 |
事實認定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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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週 |
4/25 |
法院判決格式(一)
期中測驗(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) |
第11週 |
5/2 |
法院判決格式(二)/期中測驗講評 |
第12週 |
5/9 |
卷宗演習(二)拆屋還地 |
第13週 |
5/16 |
卷宗演習(二)拆屋還地 |
第14週 |
5/23 |
卷宗演習(三)損害賠償 |
第15週 |
5/30 |
卷宗演習(三)損害賠償
期末測驗(繳交法院判決擬作) |
第16週 |
6/6 |
擬判測驗檢討
繳交報告:法院關於經驗法則運用之實例 |